體育開展至今已經是咱們日子中的一部分了,關于青年運動,少兒體育一直是咱們重視的論題,該用的設備從哪幾方面下手, 筆者根據我國現在的場館建造狀況和各地的實際狀況,結合多年場館建造與評定經歷,首要從功用方面,談談中小型體育場建造和規劃中需求留意的幾個方面的問題。
功用定位:市、縣級體育場建造規范應為乙級(舉行地區性和全國單項競賽)或丙級(舉行地方性、群眾性運動會)。單一的一個場館,再大也不能主辦全國性競賽。規劃:市、縣級體育場建造規劃應為中型(20000~40000座)或小型(20000座以下)。不能貪大求全。
選址:新建造的體育場應緊鄰城市,周圍人口相對較多,交通便利,無污染的地塊。整體:在整體平面布局時,體育場一般選在體育中心里邊,放在體育中心的重要方位,接近體育中心的出進口,應雙面(小型體育場至少首要觀眾一面)緊臨城市道路。場所應南北向安置。
體育場主進口門前應考慮廣場。體育場周邊應考慮恰當的室外健身場所。考慮社會泊車。考慮公共敞開衛生間。考慮配套商業設備。證明:體育館規劃規劃方案應通過專家會議證明。